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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法繼承編修法歷程談起-陳業鑫(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
當這些卡奴不堪債務逼迫,健康惡化,或是自己選擇結束生命時,居然會讓無辜的下一代,或是無辜年邁的父母,繼承龐大債務,如同受到詛咒一般,卡奴身份繼續在家族延續。當這些無辜的債務繼承人被銀行起訴告進法院時,我雖覺同情,但依法律規定,繼承人未於法定期間內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我也愛莫能助。但是,情況越來越嚴重,直到一位到場的繼承人,對於此種法律規定,提出嚴厲的質疑:「難道不懂法律就該死?」,讓我不禁思索:這種繼承法的設計,是要懲罰不懂法律的繼承人嗎?
相對於這些不懂採取法律措施保護自己的弱勢繼承人,以前在家事法庭服務時,曾經收過本院法官聲請辦理限定繼承的案件。這個事實說明:現行繼承法是專為法律知識的強者而設計的,不懂法律的弱勢民眾,是沒有辦法享受限定繼承制度的避險利益。我不禁憂心:這種狀況如果繼續下去,台灣的社會能安定嗎?
【左/羅人華總幹事 右/作者陳業鑫局長】
「不知法律就該死嗎?」,這句話,讓我轉側難眠,夜不成寐。是的,我是法律專業工作者,法律知識上的強勢者,而且,不知是幸運還是不幸,還掌握了神聖的審判權,我的決定,將直接對當事人的身家性命造成影響。我如果對這句話無動於衷,依照民法繼承編現有規定判決,這些繼承債務的案件只會跟成千上百的類似案件一樣,花十分鐘寫判決,送達,確定,然後歸檔。這句話只會像丟進湖中的小石頭一般,激起一圈圈小漣漪,然後消失,從此這些案件無人聞問。但這時,上帝把「同理心」這三個字嵌進了我的心坎裡,讓我自問:如果這些不懂法律的當事人,是自己的親人,我還是會照章行事如此判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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