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鄉公所下鄉法律宣導活動
千載難逢,名額有限!
一、活動地點:高雄縣桃源鄉公所
活動時間:98年6月26日(五)
活動地址:高雄縣桃源鄉北進巷1號
宣導時間:下午14:30~16:30
集合地點:學會(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07號8樓)樓下停車空地,
中午12:30準時出發
二、費用:100元(保險費)
三、交通方式:自行開車前往
四、報名電話:07-2410862 (楊小姐) FAX:07-2410863
1.如要住宿每人費用:2人房費用2,800元 ;4人房費用2,400元
(含保險、住宿)
2.要參加者請於6月19日前報名
20090616
桃源鄉公所下鄉法律宣導活動
20090614
暑期青少年法律與體能訓練研習營(點選報名表)
資格:凡於高雄市設籍之高中生到大專院校生16~25歲,100人為限。
時間:98年8月1日、2日(二天一夜)
活動地點: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高雄縣鳥松鄉文前路140號)
費用:1,200元
主辦單位: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
指導單位:
報 到:8 / 1(六)-Pm12:30~Pm13:30
課 程:
8/1- Pm13:30~14:00開訓時間
Pm14:00~15:00法律e點通
Pm15:00~15:30休息午茶時間
Pm15:30~16:30法律e點通
Pm16:30~17:30搭帳棚
晚餐:Pm17:30~20:00 (烤肉時間)
晚會:Pm20:00~22:00 (互相交流)
熄燈:Pm22:00
8/2-Am5:00起床→5:30做早操
Am6:00~7:00早餐
Am7:00~8:00體能講習
Am8:00~12:00體能活動時間
Am12:00~14:00中餐
Pm14:00~15:30青少年法律須知
Pm15:30~15:40休息10分鐘
Pm15:40~16:30雙向溝通
Pm16:30~17:30結業式 (講師論述與頒結業證書)
Pm17:30再見,回到美滿的家!
效果:讓青少年在體能上有所消耗與法律知識的獲取,達到身心靈的正常發展,法律的宣導使他 們能增加在對與不對的是非智慧成長上有所幫助。
20090607
民法物權新修正與稅務救濟
課程名稱:民法物權新修正與稅務救濟
授課教授:陳樹村法學博士(現任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時 間:98年7月6日~98年9月7日(每週一)(7/20及7/27休假)
晚上7:30~10:00計八次
地 點:會館(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07號8樓之2)
研習人數:預計40人(滿額開班)
報名方式:洽本會聯絡人:楊小姐(TEL:241-0862)
FAX:241-0863 E-mail:chungshan95059@gmail.com
報名期限:98年6月30日
***搞懂法律系列
20090510
越語班及英語班意見調查
【中山法訊】培養第二語文能力,建立學好語言的觀念與技巧,是讓您工作上更有競爭力的捷徑。本會特規劃開辦越語班及英語班,讓有商務、旅遊需要或學習興趣者有一最好選擇!詳情請洽本會楊小姐TEL:〈07〉241-0862
花藝才藝班
老師:王翠娟
經歷:美國AIFD成員、美加花藝設計協會榮譽理事長
上課內容:歐美花藝設計、會場佈置
開課時間:98年6月3日~98年8 月19日(每週三)
晚上6:30~8:30計12次
地點:會館(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07號8樓之2)
人數:預計15人(滿額開班)
報名方式:洽本會聯絡人:楊小姐 (TEL:241-0862)
FAX:241-0863 E-mail:chungshan95059@gmail.com
報名期限:98年5 月22日
20090412
點交和法拍的異議與訴訟
授課教授:陳樹村法學博士(現任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時 間:98年4月27日~6月22日
晚上7:30~10:00計八次
地 點:會館(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07號8樓之2)
報名方式:洽本會聯絡人:楊小姐TEL:241-0862
FAX:241-0863
報名期限:98年4月24日
20090406
搞懂法律開播 高雄電台免費收聽
第二集::人被抓走了怎麼辦?–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權。
第三集::如何面對警察、調查局和檢察官的調查?
第四集::如何擺脫公務員的夢靨?–圖利與便民的界限
第五集::如何打刑事官司?
第六集::爸爸死了,為何我會"神到"債務? –如何辦理限定或拋棄繼承?
第七集::呆人作保–如何處理保證債務?
第八集::欠債可以不還?–消費者債務之更生與清算
第九集::我的錢不見了–銀行理專投資失敗的法律問題
第十集::如何和政府打交道?–行政程序法和依法行政
第十一集::摘奸發伏和人權保障–檢察官應如何保障人權?
第十二集::人權的庇護所–法院應如何保障人權
第十三集::如何保護人民免受政府侵害?–行政法院如何保障人權?
20090404
遼寧省法學會考察團蒞臨參訪
20090310
中山法律推廣學會週年慶活動


左圖:師長陳樹村法官致詞
會中名師林石猛律師演講『刑事訴訟與人權保障』,提到日前特偵組證人辜仲諒的訊問光碟流出,讓律師閱覽複製偵訊光碟的權利遭濫用,認為承審法官應制止律師散佈與訴訟目的無關的不當使用,才能保障證人人權。
理事長吳再富指出,是非不分的時代,經由法治教育來推廣法律互助,期許大家一起改變社會亂象。

左圖:snow妹妹的動人演唱
活動除了美食饗宴外,更有snow妹妹的動人演唱,劉德賢、黃芯瑜的熱情拉丁舞演出、以及中山法律溫馨合唱團的現場高水準合唱,其中穿插最受歡迎的抽獎活動,讓現場氣氛高潮不斷。
羅人華總幹事表示,本人雖是學會推動的催化劑,但改革的路艱辛難走,需要更多人參與。推廣法律互助,讓法律生活化,生活法律化,幫助民眾學習專業技能來保護自己,不會因為不懂法律而遭受損失。最近陳樹村法官的『法拍掏金術』課程就獲得廣大的迴響,未來還要進行縣市社區巡迴法律宣導活動,歡迎電洽(07)2410862楊小姐 或上網http://bestlaw.blogspot.com 查詢。
20090305
刑事訴訟與人權保障
刑事訴訟與人權保障:免費講座課程
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為慶祝成立三週年,特於3月8日星期日下午1點30分,在中山大學社科院小劇場,邀請名師林石猛律師演講介紹『刑事訴訟與人權保障講座課程』,內容有:
1.無法律即不處罰,為什麼不可以制定法律回溯處罰?
2. 上帝判決亞當有罪前,為何召喚到殿前陳述意見?
3. 法官、檢察官問被告時,可以不講話嗎?可以講謊話嗎?
4. 公權力雖受有效推定,但受合法推定嗎?
5. 只要不犯罪,被監聽沒關係嗎?
6. 什麼叫毒樹果理論?
7. 到法院作證,證人會被當庭收押嗎?
關心面對警、檢、調、法官手足無措時如何爭取權益?是現代人不可不聽的課程。 名額有限,免費入場!
電洽楊小姐(07)241-0862
網址http://bestlaw.blogspot.com
20090226
創業維艱 守成不易
2010年東協成立,由新加坡到上海、哈爾濱一線到達的列車,將10國劃成一直線免關稅,如歐盟一樣有共同的貨幣。我們台灣如未能加入此團體,將如何與世界接軌?台幣是否會變成壁紙?為了下一代,法律教育宣導與互助交流是非常重要的。它讓我們能邏輯思考,黑白是非,不進入色彩的鬥爭中。
不景氣 更要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