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 創會會友李雅靜當選第一屆大高雄市〈第九選區鳳山 〉 市議員
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 理事長吳再富暨全體會員 同賀
20101129
20100422
海峽兩岸法律面面觀
海峽兩岸法律面面觀【中山法訊/賈智存報導】
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訂◆時間:民國99年5月1日(星期六)下午14:00〜17:30
◆地點:河邊海產(市中店) - 1樓祥龍廳 (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276號) 舉行
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暨四週年慶,特邀蔡坤展法學博士演講<海峽兩岸法律面面觀>
,除比較分析兩岸法律的不同面相外,並將分享大陸律師考試的成功經驗。對於有興趣瞭解兩岸法律的民眾,請電洽(07)2410862 楊小姐免費參加。
【會.員.大.會.程.序.表】◆ 司儀:曾柏誠、黃馨慧
14:00 報到入場
14:30 主席就位,唱國歌
14:35 主席致詞 (理事長 吳再富)
14:40 介紹師長及來賓
14:45 主管機關致詞
14:50 師長致詞:陳樹村 (高雄地方法院 法官)
貴賓致詞:陳培賞 (中山法律推廣學會榮譽理事長、
台灣更生保護協會主任委員)
15:10演講題目:海峽兩岸法律面面觀
專題演講人:蔡坤展 法學博士
16:05 休息 全體合照
16:20 總幹事會務報告 (99年度)-羅人華總幹事
16:25 各委員會會務報告
16:30 監事會報告-王世坤 常務監事
16:35 一、討論提案:
案由1.提請通過98年度財務收支結算案.
案由2.提請通過99年度工作計劃暨財務收支預算案.
16:50 宣佈理事長、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當選名單
17:00 摸彩
17:00 第三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
17:30 餐敍.餘興節目
展望海峽兩岸新法治
展望海峽兩岸新法治 文/總幹事 羅人華
在進入第五年的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究竟作了什麼?
司法改革的口號實現了嗎?一群不是法律人的會友們,頂著這麼大的口號,除了辦活動外,出錢出力的理事長、常務理監事、理監事們與總幹事無怨無悔的付出,連命都快沒了,為的是學會更成長、更茁壯。
除平日生活法律的課程與免費的法律宣導外,下鄉法律宣導並邀請兩岸司法人員下來談談彼此兩岸司法的利弊得失,進而改變之,為台商創造更有利的司法橋樑,如漳州市陪審團聘用台商25位參與,再再顯現司法改革在兩岸互通、互訪中所產生的效益均已呈現。作為兩岸司法窗口的我們民間團體,圖的不是高官或利益,想的是如何增加兩岸民眾交流互動中找到共同福祉,謀求「最大公約數」找到兩岸關係發展的「社會化」、「人權化」為立足點。增進兩岸人民國際視野,本學會將於6月份福建省所舉行「第二屆海峽論壇會」帶團前往參與,希望各位會友社團領袖能與我們一同前往寫下令人矚目的新篇幅。
制度與程序是可改革的,一成不變的方法在此創新的時代中是不可為的制度與程序,再大的好點子如無法上達,均無法達到真、善、美,除非像本會顧問陳業鑫法官-限定繼承、高鳳仙法官-兩性平權與防暴聯盟、陳樹村法官-生活法律推廣,這樣堅持走下去的人才能把改革立法通過。再大的艱難,難不倒有理想的人,但奈何古今中外這種人實在太少了!
如果
如果
如果,我長大了,我就要成為…
如果,我成家了,我的家將如何維持…
如果,我是企業的領導者,我將如何經營管理…
如是,我是社團的領導人物,我將如何帶領…
許多的如果,造就許多的成功者與偉人;反之,又有多少人無法成為前者,而落寞與悔怨? 該怪罪於運氣不夠?還是努力不夠?
一個理想,必須同時具備有膽.識.機.運,以上四者,缺一不可。若是沒有陳法官業鑫的堅持,哪來限定繼承立法修改的成功?若是沒有高法官鳳仙的堅持,哪來防暴聯盟/兩性平權法,立法成功?
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前身為中山法律聯誼會。這七年來,從聯誼會晉升為社團法人。從成立至今,舉辦各大大小小的生活法律推廣宣導活動:高雄廣播電台─「搞懂法律系列一/二」、「平日法律推廣班」由陳法官樹村的全力支持、「免費生活法律系列宣導」由法官/顧問們的全力支持、「下鄉生活法律宣導與法律問題」由法官/顧問/會友們提供諮詢協助、「醫療糾紛實例探討」由陳法官明呈鼎力支持、「交通法治面面觀生活法律宣導」由高雄市交通大隊汪大隊長忠榮傾力支持…等。本學會更扮演著「兩岸司法論壇」的橋樑,得到相當程度的成功。如:漳州於2009年12月24日訪台後,於2010年元月22日,實施陪審團制度,並由25位台商擔任陪審團團員。
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想的與做的,都是為人民與大眾,爭取與推廣對生活法律知的權利與應負的義務為何!在未來,更計劃以同樣理念的堅持,推廣至東南亞國協(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協助台商,擔任台商與當地政府的司法橋樑。
親愛的會友們,我們需要您無限的如果,與期盼您的全力支持與鼓勵,讓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堅持推廣「生活法律.法律生活」的理念,走出去,走進去國際!
最後,吾要感謝在吾生重病,躺在醫院時,為吾加油和打氣的老師與好朋友們。願老天爺祝福您們健康.平安.幸福.喜樂!
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 總幹事 羅人華
寫於2010年除夕夜
20100407
桃園鄉民重建路遙遠 中山法律推廣學會關心災民現況
八八水災噬虐南台灣已經過半年,中山法律推廣學會關心災民現況,特於三月廿三日由總幹事羅人華,以及學會楊馥霖、黃馨慧等人陪同下重回高雄縣重災區現場,受到美濃鎮長羅建德、農會理事長林華玉、總幹事鍾清輝、及六龜鄉農會、桃源鄉鄉長謝垂耀等人熱情歡迎。羅人華表示:「在與桃源謝垂耀鄉長論及當時景象,桃源鄉七座大橋均毀,沿途山河變色、淒慘無比,叫人好不心酸!」除願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外,更代表學會捐贈新衣、工作服、日常服等,並轉交捐助人吳再富理事長、劉榕蘭財務長、羅人華總幹事、吳弦衽會友、柯炳宏會友、解芮娟會友等人的愛心善款,以協助災民重建。
20100328
考取大陸律師執照經驗說明會-免費
考取大陸律師執照經驗說明會-免費【中山法訊/賈智存報導】
為了協助台灣法律人爭取中國大陸律師執照商機,中山法律推廣學會特別於99年5月8日(六)下午邀請台灣法律人考取大陸執照的相關人員至本學會與大家共同切磋並提供好的意見與資訊。兩岸商業愈來愈密切,法律問題更趨密切,有意開拓大陸商機的法律人,請千萬不要錯過這難得的好機會。
時間:99年5月8日(週六),下午14:00至16:00
地點:高雄市前金區旺盛街186號7F之4(立德棒球場旁)
費用:免費
主辦單位: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
預定參加人數:50人(名額有限,敬請把握機會)
活動內容:
14:00-14:50
蔡律師坤展&鄭律師瑞崙
專題演講-如何爭取自身利益,擴大知識領域
14:50-16:00
1.大陸「律師認證考試」政策說明及實施辦法
2.律師兩岸互通性對台灣律師所必備需求狀況介紹
3.加強兩岸法律銜接,攜手開拓大陸市場
4.大陸律師考取經驗分享
5.大陸投資經商法律熱點探討
15:45-16:00
現場Q & A
* 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07)241-0862楊小姐聯絡。
E-mail:chungshan95059@gmail.com
詳細活動安排請上部落格:http://bestlaw.blogspot.com
20100127
中山法律推廣學會新春團拜報名
【中山法訊/賈智存報導】中山法律推廣學會新春團拜報名
中山法律推廣學會定99年2月22日(一)在新會址餐聚。
活動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旺盛街186號7樓之4 (立德棒球場旁)
時間:下午17:00
新春團拜程序:
Pm16:30 報到
Pm17:00 理事長吳再富致詞
Pm17:15 老師-陳樹村法學博士致詞
Pm17:45 貴賓致詞
Pm18:00 用餐時間
Pm19:30 團拜結束
總幹事羅人華表示,歲末年終,轉眼金虎年即將來臨,台灣過去一年雖然風風雨雨,但在大家努力下,民法已改為法定限定繼承,土地增值稅也改為一生一宅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遺產稅調降,海外資金回流,地製法通過,成為新五都大都會國家。未來兩岸關係,勞資權益,在立法的推動與保障,司法改革,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並表示,學會剛剛搬了新家,吳再富理事長為感謝會友辛勞,出錢出力,以及大家過去一年的支援與鼓勵,特邀會員新春團拜聚餐,意者請洽楊小姐,電話:07-2410862
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第三屆選舉理監事候選人報名
【中山法訊】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第三屆選舉理監事候選人報名
條件:
1.凡本會會員均能報名參加,而對本會及社會公益21世紀司法改革有強烈使命感意願者。以本
會施行細則為主軸,詳見章程說明。
2.願意奉獻時間與智慧者。
3.擔任理事長需要有強而有力的領導能力及司法改革使命感。
4.每位理監事有義務參加每三個月的理監事會議及各委員會活動。
5.請自我推薦或推薦理監事、理事長參選,候選人請將本人學經歷與對會的期許、抱負。(300字左右)
6.自認有能力擔任第三屆總幹事者,或者推薦適合人選,請將企劃願景及使命文稿300字寄至
學會。
即日起至3月1日截止。
聯絡電話:07-2410862 或傳真至:07-2410863
或寄至801高雄市前金區旺盛街186號7F之4
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 收 聯絡人:楊小姐
20091202
免費生活法律宣導系列活動
【中山法訊】免費生活法律宣導系列活動
為配合政府德政,讓『人民好生活,台灣好所在,子孫好將來』,宣導日常生活常遇法律糾紛,特舉辦免費生活法律學習,讓大家搞懂法律!
12/16 (三)
法院對於醫療過失之處理實務
講師:陳明呈法官〈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12/18 (五)
稅務行政訴訟
講師:林石猛 律師(前行政法院法官;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
12/22 (二)
如何與政府機關打官司 ?
講師:邱基峻 博士(前地方法院法官;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12/23 (三)
被害人補償實務
講師:黃炳煌 科長(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訴訟輔導科科長)
12/28 (一)
婦女受到家暴應如何聲請保護令?
講師:廖家陽 庭長(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庭長)
時間:晚上PM7:00~PM8:00
主辦: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
地 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07號8樓之2 (大眾銀行中正分行樓上)
報名:請洽本會聯絡人楊小姐 專線:241-0862 傳真:241-0863
網 址:http://bestlaw.blogspot.com
※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每班80位)
20091020
公務員行政中立法免費法律宣導講座
中山法律推廣學會下鄉免費法律宣導服務
活動時間:98年10月29日(星期四) 上午09:00~12:00
活動地點:屏東縣潮州鎮公所3樓大廳(屏東縣潮州鎮中山路38號)
主講人:林石猛 律師
演講主題:公務員行政中立法
交通方式:歡迎民眾共襄盛舉自行前往
報名電話:楊小姐 TEL:07-2410862
20090616
桃源鄉公所下鄉法律宣導活動
桃源鄉公所下鄉法律宣導活動
千載難逢,名額有限!
一、活動地點:高雄縣桃源鄉公所
活動時間:98年6月26日(五)
活動地址:高雄縣桃源鄉北進巷1號
宣導時間:下午14:30~16:30
集合地點:學會(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07號8樓)樓下停車空地,
中午12:30準時出發
二、費用:100元(保險費)
三、交通方式:自行開車前往
四、報名電話:07-2410862 (楊小姐) FAX:07-2410863
1.如要住宿每人費用:2人房費用2,800元 ;4人房費用2,400元
(含保險、住宿)
2.要參加者請於6月19日前報名
20090614
暑期青少年法律與體能訓練研習營(點選報名表)
資格:凡於高雄市設籍之高中生到大專院校生16~25歲,100人為限。
時間:98年8月1日、2日(二天一夜)
活動地點: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高雄縣鳥松鄉文前路140號)
費用:1,200元
主辦單位: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
指導單位:
報 到:8 / 1(六)-Pm12:30~Pm13:30
課 程:
8/1- Pm13:30~14:00開訓時間
Pm14:00~15:00法律e點通
Pm15:00~15:30休息午茶時間
Pm15:30~16:30法律e點通
Pm16:30~17:30搭帳棚
晚餐:Pm17:30~20:00 (烤肉時間)
晚會:Pm20:00~22:00 (互相交流)
熄燈:Pm22:00
8/2-Am5:00起床→5:30做早操
Am6:00~7:00早餐
Am7:00~8:00體能講習
Am8:00~12:00體能活動時間
Am12:00~14:00中餐
Pm14:00~15:30青少年法律須知
Pm15:30~15:40休息10分鐘
Pm15:40~16:30雙向溝通
Pm16:30~17:30結業式 (講師論述與頒結業證書)
Pm17:30再見,回到美滿的家!
效果:讓青少年在體能上有所消耗與法律知識的獲取,達到身心靈的正常發展,法律的宣導使他 們能增加在對與不對的是非智慧成長上有所幫助。
20090510
越語班及英語班意見調查
【中山法訊】培養第二語文能力,建立學好語言的觀念與技巧,是讓您工作上更有競爭力的捷徑。本會特規劃開辦越語班及英語班,讓有商務、旅遊需要或學習興趣者有一最好選擇!詳情請洽本會楊小姐TEL:〈07〉241-0862
花藝才藝班
老師:王翠娟
經歷:美國AIFD成員、美加花藝設計協會榮譽理事長
上課內容:歐美花藝設計、會場佈置
開課時間:98年6月3日~98年8 月19日(每週三)
晚上6:30~8:30計12次
地點:會館(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07號8樓之2)
人數:預計15人(滿額開班)
報名方式:洽本會聯絡人:楊小姐 (TEL:241-0862)
FAX:241-0863 E-mail:chungshan95059@gmail.com
報名期限:98年5 月22日
20090406
搞懂法律開播 高雄電台免費收聽
第二集::人被抓走了怎麼辦?–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權。
第三集::如何面對警察、調查局和檢察官的調查?
第四集::如何擺脫公務員的夢靨?–圖利與便民的界限
第五集::如何打刑事官司?
第六集::爸爸死了,為何我會"神到"債務? –如何辦理限定或拋棄繼承?
第七集::呆人作保–如何處理保證債務?
第八集::欠債可以不還?–消費者債務之更生與清算
第九集::我的錢不見了–銀行理專投資失敗的法律問題
第十集::如何和政府打交道?–行政程序法和依法行政
第十一集::摘奸發伏和人權保障–檢察官應如何保障人權?
第十二集::人權的庇護所–法院應如何保障人權
第十三集::如何保護人民免受政府侵害?–行政法院如何保障人權?
20090404
遼寧省法學會考察團蒞臨參訪
20090310
中山法律推廣學會週年慶活動


左圖:師長陳樹村法官致詞
會中名師林石猛律師演講『刑事訴訟與人權保障』,提到日前特偵組證人辜仲諒的訊問光碟流出,讓律師閱覽複製偵訊光碟的權利遭濫用,認為承審法官應制止律師散佈與訴訟目的無關的不當使用,才能保障證人人權。
理事長吳再富指出,是非不分的時代,經由法治教育來推廣法律互助,期許大家一起改變社會亂象。

左圖:snow妹妹的動人演唱
活動除了美食饗宴外,更有snow妹妹的動人演唱,劉德賢、黃芯瑜的熱情拉丁舞演出、以及中山法律溫馨合唱團的現場高水準合唱,其中穿插最受歡迎的抽獎活動,讓現場氣氛高潮不斷。
羅人華總幹事表示,本人雖是學會推動的催化劑,但改革的路艱辛難走,需要更多人參與。推廣法律互助,讓法律生活化,生活法律化,幫助民眾學習專業技能來保護自己,不會因為不懂法律而遭受損失。最近陳樹村法官的『法拍掏金術』課程就獲得廣大的迴響,未來還要進行縣市社區巡迴法律宣導活動,歡迎電洽(07)2410862楊小姐 或上網http://bestlaw.blogspot.com 查詢。
20090305
刑事訴訟與人權保障
刑事訴訟與人權保障:免費講座課程
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為慶祝成立三週年,特於3月8日星期日下午1點30分,在中山大學社科院小劇場,邀請名師林石猛律師演講介紹『刑事訴訟與人權保障講座課程』,內容有:
1.無法律即不處罰,為什麼不可以制定法律回溯處罰?
2. 上帝判決亞當有罪前,為何召喚到殿前陳述意見?
3. 法官、檢察官問被告時,可以不講話嗎?可以講謊話嗎?
4. 公權力雖受有效推定,但受合法推定嗎?
5. 只要不犯罪,被監聽沒關係嗎?
6. 什麼叫毒樹果理論?
7. 到法院作證,證人會被當庭收押嗎?
關心面對警、檢、調、法官手足無措時如何爭取權益?是現代人不可不聽的課程。 名額有限,免費入場!
電洽楊小姐(07)241-0862
網址http://bestlaw.blogspot.com
20090226
創業維艱 守成不易
2010年東協成立,由新加坡到上海、哈爾濱一線到達的列車,將10國劃成一直線免關稅,如歐盟一樣有共同的貨幣。我們台灣如未能加入此團體,將如何與世界接軌?台幣是否會變成壁紙?為了下一代,法律教育宣導與互助交流是非常重要的。它讓我們能邏輯思考,黑白是非,不進入色彩的鬥爭中。
不景氣 更要學習
20081015
籐枝國家森林親子一日遊
籐枝國家森林親子一日遊
海拔介於500至1800公尺間的籐枝國家森林遊樂區(導覽影片)擁有非常豐富的高山林相,區內種植了楓、杉、櫻、梅、二葉松等植物,區內植物隨著季節的變化有著不同的風貌,多變的美景叫人流漣忘返,是全台灣天然闊葉林保存最好的地方之一。本區素有「南台灣小溪頭」之稱,區內人工規劃不多,尚保有原始之美。森濤村海拔1550公尺,屬林務局楠濃林區荖濃工作站管轄。裡面森林蒼鬱,山谷起伏,雲霧瀰漫,望如綠海波濤,因此又名「森濤」遊樂區,可遠眺玉山、大小關山、北大武山、卑南主山的瞭望台更是區內最熱門的必訪景點。
時 間:97年12月 28 日 (星期日)
集合時間:早上7:00集合7:30準時出發,逾時不候。
集合地點:高雄市中正四路107號(會館前空地)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2/17止(1部車名額有限,報名從速)
報名地點:會館辦公處-楊小姐 TEL:241-0862
FAX:241-0863、E-mail:chungshan95059@gmail.com
包含項目:車資、早餐*1餐、午餐*1餐、門票、保險費。
備 註:1請攜帶身份證、健保卡及個人藥品。
2若未準時參加者,費用則充當此次旅遊公款,不另退費,亦不得議異。
3凡報名者不得由他人代替,否則請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主辦單位:理事長吳再富及活動組主任委員曾英拿暨全體理監事敬邀


